客户中心

Customer
service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宏决定逮捕

来源:最高检 | 发布时间:2021-04-26 14:04:59 | 浏览次数:687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宏决定逮捕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10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1年4月1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4月,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0371-65528615

销售电话:15617630301

渠道代理:18625782805

技术支持:15937166188

邮 箱:7602810@qq.com

销售QQ: 7602810
958785084

渠道QQ: 1795225653

技术QQ: 89798330

软件下载
商超行业
服务行业
领智互联通
领智百科
解决方案
领智专题
领智动态
社会新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郑州金领智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11023023号

Powered by YXcms 2012-2014 yxms.net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