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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22.65%?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拟调整

来源:郑州晚报 | 发布时间:2019-12-11 10:12:05 | 浏览次数:683

(原标题: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今天在郑召开)
12月10日,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郑召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3名、经营者代表3名、社会组织成员2名、专家学者3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共4名。听证会设听证人7名,旁听人实到13名。
本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共三个
据了解,目前我省公办普通高校仍在执行2004年制定的学费标准,至今已执行15年,在全国排名倒数第4位,在中部省份倒数第1位,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高校生均培养成本逐年递增,经费不足尤其是学费标准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公办普通高校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拨款占公办高校总收入比重大幅增加。但由于我省在校生规模庞大,生均指标依然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在政府对高校财政投入增幅短期难以明显提高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据了解,本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共三个。
方案一:平均上调金额为:本科1068元/生·年、专科470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18.92%;
方案二: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348元/生·年、专科515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2.65%;
方案三: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466元/生·年、专科548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4.46%。
要兼顾教育发展和民生保障
听证会现场,25位听证会参加人员,对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积极表态、踊跃发言。
听证参加人普遍表达了对低收入家庭学生的高度关注,希望不会因学费上涨造成任何一个学生失学。
参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高校学费调整要充分考虑政府决策稳妥性和大众心理承受力,把握调整节奏和时机。
省消费者协会代表表示,学费调整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既要保证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又要从保障民生的角度考虑涨幅不易太大。
在对拟调整的三个方案的选择上,据现场对25位听证参加人意见统计,6人同意方案一,13人同意方案二,6人同意方案三。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发改委将尊重各方声音,吸纳各方智慧,对听证会参加人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采纳。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不能采纳的,也将说明理由。并将根据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后,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责任编辑:朱红_H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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