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中心

Customer
service

下月起在郑州办理机动车登记 只认居住证原件

来源:郑州晚报 | 发布时间:2019-11-09 09:11:44 | 浏览次数:824

(原标题:下月起办理机动车登记 只认居住证原件)

11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下发了《关于落实使用居住证办理机动车业务的通知》,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要持居住证原件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不再接受使用暂住登记凭条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根据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和2016年12月河南省下发的《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中关于使用居住证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要持居住证原件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2019年12月1日之后,持暂住登记凭条来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一律不给予办理。

对12月1日之前已开具暂住登记凭条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购车发票、购置税和交强险应同时满足开具时间在12月1日之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再接受使用暂住登记凭条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岳丹杰 本文来源:郑州晚报责任编辑:岳丹杰_HN010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0371-65528615

销售电话:15617630301

渠道代理:18625782805

技术支持:15937166188

邮 箱:7602810@qq.com

销售QQ: 7602810
958785084

渠道QQ: 1795225653

技术QQ: 89798330

软件下载
商超行业
服务行业
领智互联通
领智百科
解决方案
领智专题
领智动态
社会新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郑州金领智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11023023号

Powered by YXcms 2012-2014 yxms.net Inc.